时间:2020-05-29 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近日,忻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忻州市市级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在办理市级国库收付电子化相关业务时,需按照事先确定的业务流程和经办人员岗位权限要求,在有关电子凭证上加盖相应电子印章,以确保流程信息真实有效。并要求各部门、各代理银行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共同推进市级国库收付电子化业务安全化、规范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