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二是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三是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四是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五是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
建议您请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主办:忻州市财政局 承办:忻州市财政数据中心
晋ICP备10001943号-1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 1409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