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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4-12-18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忻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实施规划》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末,纳入市级国有资产报告统计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共440户,国有资产总额683.67亿元(不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总额366.5亿元,净资产总额317.17亿元,资产负债率53.61%。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市级非金融国有企业218户,资产总额581.84亿元,同比增长0.024%;负债总额342.83亿元,同比下降5.3%;所有者权益239.01亿元,增长8.8%。资产负债率58.92%。实现营收170.51亿元,比上年减少26.03亿元,同比下降13.2%;利润总额36.02亿元,较上年减少16.86亿元,同比下降31.9%;上缴各种税费合计35.54亿元,较上年减少8.91亿元,同比下降20.0%(以上数字来源于市国资委报表,因统计口径原因,与财政企业报表有差异),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市级金融企业1户(忻州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95亿元,负债总额1.86亿元,形成国有资产7.09亿元,增长0.36%。营业收入0.58亿元,增长47.76%;净利润0.05亿元,增长13.95%;上缴税金0.12亿元,无市外和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21户,资产总额92.88亿元,较上年79.76亿元增加13.12亿元,增长16.45%;负债总额21.81亿元,较上年20.86亿元增加0.95亿元,增长4.55%;净资产总额71.07亿元,较上年58.9亿元增加12.17亿元,增长20.66%;资产负债率23.48%。

  市级可移动文物2415件,其中一级文物30件,二级文物26件,三级文物51件,未定级文物2308件;保障性住房6401套,价值7.22亿元。

  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71亿元,负债总额0.02亿元,净资产总额33.69亿元,资产负债率0.59%;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2亿元,负债总额0.6亿元,净资产总额3.72亿元,资产负债率1.8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国土总面积为2.515万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59.53万公顷,占63.43%;建设用地面积为13.36万公顷,占5.31%;未利用地面积为78.62万公顷,占31.26%。农用地中,耕地63.61万公顷,园地3.48万公顷,林地83.52万公顷,牧草地0.33万公顷,其他农用地8.59万公顷,沼泽草地13.44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特殊用地11.09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7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万公顷。

  202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20.67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2.8%。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9.8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2.46亿立方米,地下水14.28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6.8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43.2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量的23%。2023年全市实际供水量6.3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41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6.32亿立方米。通过对主要河流重点河段监测,河流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全市国有森林资源总面积12.79万公顷,其中,林场11.59万公顷(生态公益林9.7万公顷)、非林地面积1.2万公顷。

  全市发现的54种矿产,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14种,非金属矿产36种,水汽矿产2种。

  2023年末,忻府区域土地面积19.86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2万公顷,占60.43%;建设用地1.72万公顷,占8.66%;未利用地6.15万公顷,占30.91%。农业用地中,耕地6.81万公顷,园地0.41万公顷,林地4.04万公顷,其他农用地0.74万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万公顷。

  2023年忻府区水资源总量2.5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4.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6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50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53亿立方米)。

  二、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2023年,全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运行态势良好。

  1.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市国资系统各级企业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完善董事会建设制度体系,分层分类落实董事会职权。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效能。稳步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项改革工作,采取分级分类、试点先行的办法,鼓励各级次企业探索推广。

  2.国有企业改革加速推进。指导市商业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顺应政策之变,及时调整职工安置办法,由职工留守、资产存续更改为人资分离、资产运营,企业在职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富余资产由市国资公司统一运营,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圆满完成该企业改制工作。加快推进原平鑫达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市润锦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厂区相关设施拆除难题,2023年8月底终结破产程序。积极推动原平金鑫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改革。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积极推动新建路国家粮食储备公司退城入郊工作。

  3.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国资委紧紧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布局新行业、拓展新业务,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监管企业大正保安集团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新建设的档案管理中心已投入运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五台山风景区深度合作、共同组建景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五台山风景区环卫保洁和停车场管理等业务,大幅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纵深推进扭亏减亏专项行动,加快处置盈利能力差、历史负担重的企业,全年注销正禾医药有限公司、粮油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等4户国有企业,破产润锦制造有限公司、原平鑫达汽车修理厂2户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布局更加合理,运营效率更加高效。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全市深化金融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牢风险底线,持续提升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1.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忻州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担保类,实收资本6.86亿元,国有资本占比100%,所有者权益数7.12亿元,增加511.28万元,保值增值率100.72%。营业收入0.58亿元,较上年增长47.76%;营业支出0.54亿元,较上年增加62.87%;净利润0.05亿元,较上年增长13.95%;上缴税金0.12亿元。

  2.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忻州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助企作用,切实降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成本。2023年共完成各项业务规模16867户59.19亿元,同比增长48.4%,其中融资担保业务规模16830户54亿元,同比增长40.89%,融资担保业务小微、“三农”担保金额占比100%,单户1000万元以下担保金额占比93.69%,单户500万元以下担保金额占比86.78%,担保放大倍数达到4.78倍,担保业务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社会效益明显。同时主动服务区域重点项目,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为定襄法兰、原平煤机、繁峙铸造、神池食品提供担保服务合计60户74笔,完成金额3.1亿元,免收担保费107.58万元。

  3.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在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时,市县同步启动增资程序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落实市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补偿补贴机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利用财政资金,推动担保机构业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切实提升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全市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丰富管理手段、积极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源头治理,管理质量与资产运行效率持续提升。

  1.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培训,提高预算单位依法治理意识和水平;二是构建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资产配置、处置、绩效评价、资产评估等管理办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文物文化资产、公共资源资产、专利权管理等培训学习,密切跟踪数据资源资产等新质生产力要素管理办法研究,努力提升全方位管理能力。

  2.管理手段不断丰富。推动资产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运行,逐步打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部门决算等业务模块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数出一源、业务协同、共享共用。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抓好资产配置、处置“两头”工作,强化资产配置标准、政府采购、集中支付业务衔接;加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大力落实制度落地工作,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行政。

  3.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从加强监督向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转变,以加强基础业务能力培训为抓手,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工作人员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数据分析、报表审核、沟通交流能力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带动预算单位管理提升;从严格执行制度向提升管理效能转变,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信息系统授权、制度设计,强化“分级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信息优势,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老旧资产处置力度,优化在用系统数据质量。

  4.基础数据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老旧资产处置、加强资产报表审核、加大财政不同系统间信息匹配校验,推动“撤乡并镇”腾退校舍处置及“扶贫资产”确权、促进公共资源资产登记入账等工作,大力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系统数据质量;实施国企名录管理,扎实国有企业报表报送范围,加大国企报表培训,提高报送效率和报送质量。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强化资源考核监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建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是严格落实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对矿产资源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考核,形成了依法管理、集约利用的发展导向。三是积极探索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计划4年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2.持续加强水资源开发保护。一是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二是建立用水评价机制,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并建立市级节水评价登记、备案制度,设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节水评价工作进展情况,三是严格地下水开采,全年全市关闭自备水井14眼。四是探索开展水权水市场试点,出台《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实施办法》。五是水利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年落实水利建设投资13.34亿元,山西大水网第二横忻州水网连通工程列入国家农发行重大项目清单。

  3.强化林地资源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国有林场管理制度。实施并制定了国有林场备案、国有林场考核管理办法、国有森林资源监管办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国有林场场长离任审计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三是加强公益林建设和退化林场修复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林木育种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标准和林木种苗标签两大国标;实行“三证一签”制度,有序规范种苗经营生产活动。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筹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5.统筹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立项实施10个土地开发项目。二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前全市共有各级绿色矿山企业40个。三是实施损毁土地治理,完成损毁土地治理1.78万公顷。

  三、国有资本风险防控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风险进一步防范化解

  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印发《忻州市市属企业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忻州市市属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忻州市国资系统2023年责任追究工作要点》,聚焦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内外协同提升联防联治效果等五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形成数智化穿透式专业化监管新模式。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方案》(忻市发〔2023〕13号),进一步理顺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依托省金融企业监管平台,督促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数据,做到底数清楚、管理有力。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建立了市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落实市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补偿补贴机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利用财政资金,推动担保机构业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切实提升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设立补充风险补偿资金;建立以融资担保功能发挥和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管评价机制,压实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促进内部合规风控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立体监管格局逐渐成形

  通过制度建设、软件流程设计、预算业务一体化整合、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监督抽查检查、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资产配置计划、预算、资产管理联、评审、采购、支付环节联动,实施存量管理、增量控制、闲置盘活、老旧资产处置等多维度、立体化管理,实行资产信息公开,不断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提升资产使用绩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统筹综合管理,人大和社会监督,部门具体负责,资产使用人自律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新局面,规范管理、科学配置、高效运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格局逐渐成型。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范性进一步增强

  报请政府印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及企业义务,规范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及收益收取行为,为依法收取国企收益,反哺公共开支提供了制度依据。

  四、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收益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取情况

  2023年收取国有资本收益3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处置、收益情况

  2023年全市配置固定资产22.73亿元,其中:新购17.84亿元,调拨3.71亿元,接受捐赠0.03亿元,置换0.14亿元,其他方式新增1.01亿元。配置无形资产1.46亿元,其中:新购1.17亿元,调拨0.18亿元,其他方式新增0.11亿元。在建工程总额26.33亿元;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62亿元(行政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02亿元,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59亿元),上缴出租出借收入0.04亿元;处置资产1.51亿元,其中:转让0.02亿元,无偿划转0.87亿元,报废0.59亿元,损失核销0.02亿元,其他方式0.01亿元。

  2023年市本级配置固定资产4.4亿元(购置设备2.09亿元、房屋建筑物2.07亿元),其中:新购3.64亿元,调拨0.43亿元,接受捐赠0.01亿元,其他方式新增0.33亿元。形成无形资产0.47亿元,其中:新购0.41亿元,调拨0.06亿元。在建工程总额2.77亿元。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0.48亿元,其中:无偿划转0.19亿元,报废0.29亿元,上缴出租出借收入0.03亿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情况

  2023年,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13宗,面积1061.5136公顷,出让价款25.9亿元。

  2023年,市本级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8宗,面积169.294公顷,其中划拨土地6宗,139.6公顷;出让土地9宗,29.7公顷,出让价款8.96亿元。

  五、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一)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实现了耕地保有量935.568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87.6703万亩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工作目标;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施《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二)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规范取用水行为,建立健全全市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实施用水大户在线监控和动态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2023年全市共关闭自备水井14眼。加大泉域保护措施,对未进行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编制并经市政府批复宁武县雷鸣寺、原平市马圈、五台县坪上泉域生态修复方案,完成了《2022忻州市岩溶大泉监测报告》、《忻州市岩溶泉域水资源利用分析报告》。强化生态流量保障,组织开展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源头绿化涵养、干支调蓄疏浚、矿区整治防护、农业节水增效、地下水关井压采、恢复青山绿水,修复受损河流生态系统。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原平市率先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布设了电子交易大厅;探索开展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出台《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实施办法》,在桑干河流域开展用水户水权确权登记,开展流域内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类型的水权交易。

  (三)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统筹推进生物防治和封山禁牧。全面建立并实行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护站、护林员四级管护责任体系。强化国有苗圃管理。建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开展“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改善生态与群众增收互利共赢,有效带动地方林木种苗行业发展。

  (四)草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积极开展常态化年度草原变化图斑监测,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在五台县、原平市、岢岚县、繁峙县实施了无公害防治,鼠害、土蝗、飞蝗防治13万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国企资产运营效益不高,营收能力不足,资本布局有待优化,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待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单一,业务范围偏窄,治理机制有待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持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资产管理手段偏弱、信息化管理能力不足,资产信息底数不清、老旧资产占比大,资产运行效率不透明、资产处置行为不规范、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力度不足、结果应用不充分,公共资源资产入账不及时、核算不规范,影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数据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尚需完善;各部门国有资产信息互访困难,影响数据使用价值挖掘;国有资产盘活整理力度不足,尚有较大作为空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工作,做好培训和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情况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五条审议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议意见,逐条分解细化落实,整改成效明显。

  (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和细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国有资产会计处理等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调研监督,强化国有资产配置、调剂、共享、盘活管理工作;加强资产报表审核,提高各类报表间数据衔接质量,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报告质量。

  (二)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快公共资源资产入账,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初步摸清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及管理现状;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开展政府投资规模与转固资产匹配检查,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推动预算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检查,推动老旧积压待报废资产处置,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处置收入;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及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推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助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2023年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统计增加11.9亿元。

  (三)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初步形成预算、资产、采购、支付、核算一体化监管格局;依托“资产配置计划”模式,加强预算资金与国有资产衔接管理,一切形成资产的预算均需申报资产配置计划。

  (四)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密切跟踪资源型资产管理制度最新动向,探索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用途管理制度、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加快资源性资产清查,规范实施产权登记,建立资源性国有资产台帐,持续提升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和机制体制创新,以全面贯彻《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抓手,强化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聚焦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点,健全问题整改及问责机制,持续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加速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构建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相匹配、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衔接、与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相适应的国资国企工作格局。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市属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提升国有资本投入产出效率与效益,处理好提升经济效益与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大力推进产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作用,盘活存量资产、化解重大风险。围绕“一利五率”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国资国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夯实管理基础,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健全金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机制,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大力扶持小微“三农”,认真贯彻落实“降槛降费”的普惠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主体获得感。不断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压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持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水平,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协同机制。强化部门主题责任,加大资产管理监督力度,加强资产配置约束,加快 “公物仓”建设,提升资产调配使用力度,过好“紧日子”。实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建立分行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有序推进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实施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提升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益。

  (四)强化制度落实,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入账管理,加大相关业务培训和资产管理监督,贯彻落实《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入账、运营等管理情况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倒逼公共基础设施入账。

  (五)加强协同联动,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有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更新、节能减排等工作,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管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改革,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质效和水平。

  (六)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企收益收取。细化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加强国企“名录”管理和国资运营、收益监管,合理分取国企收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