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 大 中 小
近年来,忻州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金联动,聚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助推普惠型主业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降费、分险作用,推动全市融资担保资产总额持续增加、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机构管理提质增效,撬动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经营主体,更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一、强化财政出资人职责,支持全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出资人,始终注重把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资本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担保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一是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以及体系建设等四方面对市级担保机构下达年度任务目标,全链条压实责任,加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业,落实扩面降费,发挥增信作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绩效评价,为我们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方案》,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出台《市属国有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发展。
二、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巩固拓展市县一体化改革成效
2022年6月,忻州市圆满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市县财政补充资本金3.4亿元,市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了6.86亿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出台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暂行办法》,规定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时,市县同时启动增资程序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建立起可持续的、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三、明确补偿补贴制度,激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支小支农
出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担保业务补偿补贴“先预拨、后清算”的机制,提前给予担保机构资金支持;进一步明确了补偿补贴范围和标准,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0.5‰提高到2‰-5‰;在对分级责任的划分上,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补贴”原则,市、县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分担补偿补贴资金,同时实施“先垫付、后清算”的办法,担保机构资金申请只需对接市级财政,大幅减轻担保机构工作负担,进一步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市级财政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4162.97万元,其中预拨2023年度保费补贴资金2350万元,下达2022年度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资金1812.97万元(其中保费补贴资金1485.85万元,风险补偿资金327.12万元)。
通过一系列措施,市级担保机构担保实力大幅提升,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保余额持续增长,2023年市级担保公司完成融资担保业务16830户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89%,融资担保业务全部为小微、“三农”业务,单户1000万元以下担保金额占比93.69%,单户500万元以下担保金额占比86.78%;同时坚持保本微利,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市级担保机构2023年平均融资担保综合费率低至0.22%,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截至2024年7月底,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5.22亿元,在保户数5301户,放大倍数3.52倍。当年新增融资担保2982户21.68亿元,再担保备案18.79亿元,平均担保费率0.28%。其中融资担保业务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金额占比97.6%;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金额占比90%,“5080”指标双达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扎实抓好普惠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各项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提质增量,充分发挥“信用放大器”“经济助推器”的重要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题,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大盘,为推动全市乃至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金融支撑。
作者: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