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 大 中 小
1月2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启动山西省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据介绍,本期培养人数70人,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间,采取集中教学、跟踪学习、专题讲座、参观见学、交流研讨、实践学习等方式开展。选拔基本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会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领域政策水平较高、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年龄适当放宽至48周岁。专业条件为所在单位为企业、事业类的,应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所在单位为省、市级行政类的,应满足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所在单位为会计中介机构的,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执业8年以上;所在单位为教学、科研类的,应从事会计相关专业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选拔范围为中央驻晋企业、省属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市属重点企业的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为处级干部的业务骨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会机构负责人;兼顾一定比例的省内会计中介机构合伙人(负责人)以及省属高校和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骨干人才。(来源:山西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