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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探索构建财政预决算闭环管理机制

  时间:2023-11-17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山西省财政厅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落细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资金“总出口”要求,在对市县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度、技术同向发力,以系统化思维探索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反馈—预算编制”预决算闭环管理机制,践行“实干担当促发展”目标,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动我省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制度先行严规范

  制度建设作为提升财政效能、规范财政运行的重要抓手,省财政厅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使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点面横纵”全覆盖规范。“点”上,梳理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历年编审中发现的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细化为917条具体科目规则,涉及从款级到目级的具体科目。“面”上,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要求,从级次范围、项目类别、单位性质,及支出功能科目、政府经济科目、部门经济科目等不同科目类别之间的关系,归类为12类具体规则事项,相互之间交织成禁止类、对应关系类和限定类3个方面规范事项。横向,涵盖各预算单位,既明确规定仅限财政部门使用科目,又针对部门职能所使用特定科目进行规范。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既根据财政体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中央级、省级、市县级收入科目进行规范;又根据总会计制度规定,规范省对市、市对县转移支付与支出功能科目匹配关系。

  二、技术支撑强控制

  将财政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能够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自动化水平,对完善现代预算制度、推动财政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融入“制度+技术”同步控制的理念,运用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将《通知》相关事项,统一设定校验规则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前端”预算编制审核与调整调剂时,禁止类与对应关系类设置强制审核规则,限定类设置提醒规则,从预算源头进行规范控制。“中端”预算执行时,对非税收入收缴平台的收入科目、支付系统的支出科目、预算执行系统的收支科目,设置校验规则进行控制,规范预算执行。“后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时,在动态监控系统对限定类科目和部分对应关系类科目设置预警规则,重点核查支出事项是否合理。通过监控“后端”预警反馈纠偏,推动预算编制“前端”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强化预算执行“中端”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促进财政管理有效改进和提升。市县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按规定业务流程在系统中增设审核规则。

  三、强化管理提质效

  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和做优财政基础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两个核心端,只有夯实财政基础管理,才能保障财政职能有效发挥。《通知》基于财政基础管理,规范预算编制,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审核收入情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合理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各级预算部门(单位)编制、调剂年度预算、日常会计核算、部门决算编制合理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今后年度中,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应按《通知》要求,核实科目使用范围、对应资金类型和科目对应关系,准确编制预算。财政部门预算审核与预算编制下达时,应加强对收支科目准确性、合理性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反馈。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是预算执行精准性的前提,直接关系着财政职能发挥。山西省财政厅将根据政策规定变化和执行反馈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相关规则事项,提升科目规则的精准性,不断完善预决算闭环管理机制,有力支撑健全山西省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