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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会计继续教育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10-21
信件内容
请问会计学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可以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抵免吗?如何办理?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1-10-21
回复内容
您好,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当年度无需进行继续教育,第二年在网上开始采集信息并进行继续教育。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350303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