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专题 > 预决算公开 > 政府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2024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4-12-02        大    中    小     

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文件(5)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4年10月28日在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忻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霆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市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95亿元,较年初增长1.2%;负债总额1.86亿元,较年初增长4.56%;形成国有资产7.09亿元,较年初增长0.36%;资产负债率20.75%。

  市级国有金融企业无市外和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二、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资本布局

  截至2023年底,我市市级国有金融企业实收资本6.8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6.86亿元,占资本总额100%。我市市级国有金融企业仅有忻州汇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户,属担保类国有金融企业。

  (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及保值增值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吸收合并、增资扩股等方式,积极整合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圆满完成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了6.86亿元,担保实力显著增强。同步建立了市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在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时,市县同步启动增资程序,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良性发展;出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担保业务补偿补贴“先预拨,后清算”的机制,提前给予担保机构资金支持;明确了融资担保业务补偿补贴范围和标准,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0.5‰提高2‰-5‰。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推动担保机构业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截至2023年度,市级国有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7.12亿元,较年初增长0.72%,保值增值率100.72%。

  (三)风险及控制情况

  一是建立补充风险补偿机制,预算安排300万元设立补充风险补偿资金,切实提升市级国有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二是对重点风险指标进行监控,市级国有金融企业2023年度担保代偿率为1.75%,拨备覆盖率为167.82%,监管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代偿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构建“国家融担基金—山西省再担保集团—市级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担保体系与银行的风险分担的合作模式,共同分担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四是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被审计市级国有金融企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风险分担比例,加强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控,严格遵守不得新增委托贷款的政策要求,对存量的不良委托贷款以及代偿项目,加大清收和代偿处置力度,2023年当年回收代偿项目资金1210.68万元。

  (四)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方案》(忻市发〔2023〕13号),进一步理顺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动态管理,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完成年度产权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实施动态产权管理市级金融企业,防止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同时依托省金融企业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国有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楚、管理有力;三是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以融资担保功能发挥和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管评价机制,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以及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市级国有金融企业下达年度任务目标,全链条压实责任,强化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业,落实扩面降费,发挥增信作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收益情况

  市财政局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目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向企业下达绩效考核年度目标任务来指导企业制定年度经营目标。截至2023年底,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5821.98万元,较上年增长47.76%,完成预算的135.14%;营业支出5431.46万元,较上年增加62.87%,超出预算49.36%,超出的原因是2023年企业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导致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大幅超出预算;净利润511.28万元,较上年增长13.95%,完成预算的102.99%;上缴税金1228.06万元。

  (六)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为加强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忻州市市属国有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2023年,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人员6人,薪酬总额108.3万元。

  (七)金融监管情况

  市级国有金融企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金融业运行情况报送工作机制,对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融资担保非现场监管规程》的主要指标解释及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向监管系统报送业务数据及财务报表等各项信息。

  (八)服务实体经济情况

  市财政局积极引导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助企作用,切实降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成本。2023年市级国有金融企业在全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服务小微、“三农”16830户54亿元,同比增长40.89%,平均担保费率降低至0.22%,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社会效益明显。

  一是推进“总对总”业务模式,扩大担保覆盖面。积极推进批量化担保,通过银担“总对总”担保模式,与国家融担基金、省再担保、银行开展“2242”风险分担合作模式。同时加强与地方银行的合作,促进地方法人银行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主要与忻府区、五台、原平、定襄、河曲等5家农商行和忻府区秀都、宁武瑞都等2家村镇银行开展合作,2023年共完成业务1.59万户42.17亿元。

  二是创新担保产品,服务“特色专业镇”。与中行、农行、交行、农发行、山西银行共同开发了“法兰保”“黄酒保”“忻担快贷”等专项担保产品,出台了《省市专业镇客户免收担保费指引》等一系列政策,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发明专利质押,免收符合条件企业的担保费,加大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2023年为“专业镇”内定襄法兰特色镇、原平煤机、繁峙铸造、神池食品提供担保服务合计60户74笔,完成金额3.1亿元,免收担保费107.58万元。

  三是加大创业担保力度,扶持弱势群体。积极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全力支持城镇失业人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就业创业,截至2023年底在保196户5212.3万元,基金放大倍数达4.87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不足之处,比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尚需完善;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增加等。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持续提升国有金融企业服务我市实体经济能力,为维护全市金融安全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压紧压实国有金融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重点围绕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夯实金融监管制度基础。三是要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加强对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监督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

  (二)切实发挥融资担保社会效益。持续巩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机制,不断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扎实抓好普惠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提质增量,持续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坚守政策性、公益性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信用放大器”“经济助推器”的重要作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满足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需求,担当起国有金融资本的社会责任。

  (三)持续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一是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秉持底线思维,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推动企业的优质发展。二是要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积极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提升内控合规水平,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和防范化解机制,强化合规风险防范措施,夯实自身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基础,切实提升自身风险抵御能力。三是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会商沟通机制,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关键环节监测,确保国有金融企业的风险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