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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0 大 中 小
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文件(5)
忻州市2024年1-11月
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18日在忻州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忻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霆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2024年1-11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煤炭等工业主导产品量价齐跌、铁矿企业安全整改停产停工、因黄河流域环境整治部分企业关闭拆除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收乏力,收支矛盾突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承压前行、及早谋划、多处发力,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系列措施,有效对冲下行趋势影响,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36亿元,为备案预算(152.37亿元)的81.6%,同比下降9.1%,减收12.4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33.48亿元,为备案预算(34亿元)的98.5%,同比增长10.6%,增收3.21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92.48亿元,为调整预算(545.13亿元)的72%,同比增长1.1%,增支4.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执行70.71亿元,为调整预算(93.54亿元)的75.6%,同比下降5.4%,减支4.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37亿元,为备案预算(54.8亿元)的35.3%,同比下降6.3%,减收1.31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5.81亿元,为备案预算(18.8亿元)的30.9%,同比增长28.9%,增收1.3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60.19亿元,为调整预算(101.53亿元)的59.3%,同比下降32.2%,减支28.5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执行8.85亿元,为调整预算(19.81亿元)的44.7%,同比增长36.4%,增支2.36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5.32亿元,为备案预算(101.38亿元)的94.02%,同比增长8.6%,增收7.54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3.88亿元,为备案预算(48.16亿元)的91.11%,同比增长3.5%,增收1.5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85.15亿元,为备案预算(93.12亿元)的91.44%,同比下降1.09%,减支0.9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执行39.09亿元,为备案预算(43.79亿元)的89.27%,同比增长7.54%,增支2.7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亿元,为备案预算(8.19亿元)的15.9%,同比下降56.6%,减收1.7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0.25亿元,为备案预算(5亿元)的5%,同比下降91.7%,减收2.75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1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752万元,为调整预算(8.5亿元)的0.9%,同比下降47%,减支66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执行为0。
(五)预算执行特点
今年以来,受煤炭市场低迷、铁矿企业停工停产、上年一次性税收较多等多重消极因素交织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明显,增收动力严重不足,16个县区级中有11个县(市、区)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规模约20亿元,其中预计难以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宁武、河曲和保德三县调减规模达15.4亿元。受土地市场持续疲软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已成定局,其中,16个县区级中有9个县(市、区)拟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预计完成18亿元,短收18亿元;市本级全年预计完成6.32亿元,短收12.48亿元。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支平衡压力为近年最大。
1.多重不利因素综合影响,收入降幅艰难收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4月(-19.7%)探底,较1月(-10.8%)快速下跌8.9个百分点,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深挖煤炭资源税税率调整、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专项检查、清理欠税等税收积极因素和耕地开垦费增收、盘活存量资产等非税积极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整体不断收窄,截至11月收窄至9.1%,为今年以来降幅最低值。其中,税收收入降幅持续在20%左右,是下拉财政收入的主要原因,下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累计增收8.06亿元,同比增长25%,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但增收潜力逐渐减弱。全市16个县(市、区)收入“4增12降”,四个传统涉煤大县(河曲县、保德县、宁武县、原平市)收入下滑严重,1-11月,合计减收12.96亿元,减收额占全市减收额的104%,下拉全市收入增速9.5个百分点。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持重点领域支出强度。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支出在整体欠收的状况下,保持了较高支出强度,较好保障了重点领域重点支出。一是统筹财力保障大事要事落地落实。统筹资金66亿元支持我市太忻一体化、太忻大道、“三个一号”旅游公路、集大原高铁、雄忻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区域内部一体化与对外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二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争取上级涉企奖补资金1.39亿元,市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22亿元,做好市级惠企政策资金兑付和中小企业发展奖励工作,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方筹措项目资金,有序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成功争取上级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山西省忻州市黄河‘几字弯’重点生态攻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四是真金白银支持巩固衔接。下达巩固衔接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较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8.7%,市级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亿元,保障全市巩固衔接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五是积极落实“两新”“两重”行动。争取“两新”行动资金3.68亿元,支持汽车报废置换,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车辆、农机械(具)报废更新,制造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等。争取中央、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两重”资金5.15亿元,支持全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建设。六是强化财金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机制,下达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资金0.46亿元,引导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安排1亿元用于信用保证基金,支持以银行为主体发放信用贷款,免费为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持续优化普惠群体融资环境。七是大力支持文旅康养建设。争取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奖励资金0.22亿元,加快忻府区、五台山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提升,带动文旅康养经营主体集聚发展;下达市级专项资金0.24亿元,用于支持云中河温泉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响“宜居忻州、康养忻州”品牌,推动全市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1-11月,全市民生支出324.11亿元,同比增长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一是着力改善群众生活。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6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8亿元,保障养老工程改造项目经费0.23亿元,保障全市高龄津贴经费0.41亿元,让老有所养更有保障;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87亿元,让困难群众更有依靠。二是着力保障就业创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23亿元,统筹用于支持职业培训、重点人群就业创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推进就业增收。三是着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保障经费1.7亿元全力支持“公参民”学校改制、忻州师范学院开展校地合作建设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临聘人员工资;安排债券资金1.89亿元支持市直7所基础教育学校新建、改建,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2024年,全市高考主要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总达线率较2023年高出1.13个百分点,“双一流”大学录取率明显提高,清华、北大共录取34人,我市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四是着力完善健康医疗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至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到94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五是着力促进文化惠民。2024年,市本级安排1.2亿元支持全市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五馆一院”基础设施运行和忻州大剧院演出活动保障,支持免费送戏下乡演出、文艺进景区、周末大戏台、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等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预算收支在执行过程中,受收入短收、转移支付变化、转贷新增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影响,需作出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备案预算为34亿元,预计可以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拟不作调整。
2.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备案预算为80.78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9.06亿元,增加下级上解收入0.75亿元,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28亿元,调入资金1.37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97.84亿元,增加17.06亿元。其中:增加的上级转移支付和调入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等领域支出及化解债务支出;增加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主要用于太忻大道、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市直中小学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备案预算为18.8亿元,受土地市场持续疲软影响,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严重不达预期,全年预计完成6.32亿元,短收12.48亿元,拟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32亿元。
2.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备案预算为26.42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减少0.05亿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58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收入短收12.48亿元。拟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6.87亿元,减少9.55亿元。其中,专项债券支出减少0.05亿元(转贷县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8.4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0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备案预算为5亿元,受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收入不达预期影响,全年预计完成1.9亿元,短收3.1亿元,拟调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9亿元。
2.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备案预算为5.1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出资金1.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3.1亿元,拟调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63亿元,减少4.47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减少3.56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减少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减少0.8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1.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备案预算为48.16亿元,预计可以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拟不作调整。
2.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备案预算为43.79亿元,预计可以完成全年支出目标,拟不作调整。
(五)“三公”经费预算调整
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2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2亿元,公务接待费0.07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5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量和分项均不作调整。
三、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风险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53.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7.37亿元,专项债务326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3.24亿元,专项债务88.01亿元。
按照省财政厅最新通报,2023年全市全口径债务率107%,风险等级为绿色;市本级全口径债务率228%,风险等级为橙色。总体来看,我市债务规模较小,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债务举借偿还情况
1.债务举借情况。2024年山西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各类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6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22亿元(一般债务15.11亿元,专项债务38.11亿元),结存限额3.15亿元(一般债务1.39亿元,专项债务1.76亿元),增量政策政府债务限额13.24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市本级留用22.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8亿元,专项债务13.26亿元。
全市发行政府债券69.61亿元,未超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
全市收到再融资债券28.67亿元,市本级留用11.4亿元,转贷县级17.2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债务偿还情况。2024年我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合计48.15亿元(本金32.26亿元,利息15.89亿元),其中:偿还到期政府债券47.88亿元(市县财力偿还本金3.32亿元、利息15.89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28.67亿元);偿还存量债务0.27亿元。
市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合计17.45亿元(本金12.47亿元,利息4.98亿元),其中: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7.42亿元(财力偿还本金1.04亿元、利息4.98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1.4亿元);偿还存量债务0.03亿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使用情况
2024年山西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各类政府债务限额69.61亿元,其中,上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67亿元,经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分配市本级11.78亿元,县级40.89亿元;11-12月增加结存限额和增量政策政府债务限额16.39亿元(一般债务1.39亿元,专项债务15亿元),拟全部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其中:市本级9.91亿元,转贷县级6.48亿元;12月新增政府一般债务0.55亿元,拟市本级留用0.45亿元,转贷县级0.1亿元。
四、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2024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备案预算为3.04亿元(1-11月完成2.71亿元,为预算的89.1%),受荣太房地产上年缴回留抵退税和神朔铁路调整分税方式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预计完成2.95亿元,短收0.09亿元,拟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5亿元。
2.2024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8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转移支付0.43亿元,增加上解支出0.29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调出资金0.83亿元,收入短收0.09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2.2亿元,减少0.1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2024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备案预算为6亿元(1-11月完成2.87亿元,为预算的47.8%),受居然之家项目跨年度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预计完成3亿元,短收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调整为3亿元。
2.2024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03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出资金0.6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增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9亿元,收入短收3亿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9.16亿元,增加3.13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
(三)政府债务限额及举债情况、债务偿还情况
忻州经济开发区债务限额包含在市本级,2024年初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7.02亿元。
截止目前,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9亿元、再融资债券1亿元,其中:新增忻州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专项债券0.3亿元;新增光伏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5.6亿元;新增再融资债券1亿元,用于偿还2019年土地债券。已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35亿元。2024年底,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2.57亿元。
开发区已全部偿还当年应付本金1.35亿元、利息0.9亿元,计划从政府性基金中调0.6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从一般公共预算调0.83亿元至政府性基金,确保政府性基金中“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科目收支平衡。
五、五台山风景区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2024年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备案预算为7.85亿元(1-11月完成7.88亿元,为预算的100.44%),全年预计完成8.25亿元,收入预算拟调整为8.25亿元,调增0.4亿元。
2.2024年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61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预算调增0.4亿元,支出相应调增0.4亿元(台怀镇征迁安置补偿0.4亿元),新增转移支付0.9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新增0.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新增0.4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3亿元,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拟调整为13.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
1.2024年景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备案预算为5.11亿元(1-11月完成1.41亿元,为预算的27.53%),全年预计完成2.06亿元,收入预算拟调整为2.06亿元,调减3.0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调减1.58亿元、城市建设支出调减0.99亿元、土地开发支出调减0.4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0.08亿元。
2.2024年景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备案预算为5.17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收入预算调减3.05亿元,支出相应调减3.05亿元。执行中转移支付增加4.6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5亿元(雄忻高铁建设资金1.15亿元),景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调整为3.2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景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年中新增转移支付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7万元。
(四)政府债务限额及举债情况、债务偿还情况
五台山风景区无单独债务限额,2024年初景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69亿元。
2024年景区新增一般债券1.1亿元,再融资债券1.0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15亿元,通过财力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088万元,到2024年底景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1.8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预算调整属预计数,待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后,实际结果将在明年人大会议上详细报告。
六、努力做好岁末年初预算管理
(一)抓好预算执行管理
针对今年愈加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要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积极分析研判,强化收入组织,确保应收尽收。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税务、能源、规划等部门的沟通联动,依法依规做好税费收入组织工作,动态掌握信息,做出正确判断。高度关注收入大县的组织收入状况,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全面梳理当前预算执行情况,对确需在今年执行的预算要尽快全部下达到位;对执行条件发生变化、今年难以执行的预算,调剂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逐步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程序,并将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降低财政资金沉淀成本,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四是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统筹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平衡预算,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二)做好明年预算编报工作
根据省市财税、自然资源等部门综合预判,2025年财政收入增幅仍不容乐观,年初财力相比2024年仍有一定程度的缩减。因此,各部门要积极落实零基预算理念,规范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5年预算,坚决防止“常年项目固定化、临时项目长期化”,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从源头扎紧财政支出口子。要坚决把“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推进市本级过紧日子评估机制落地落实,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紧急、非必要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要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双控”管理,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规范车辆报废更新,确保年度间预算平衡。要坚持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库建设,牢固树立项目是第一支撑的鲜明导向,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可执行性。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精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落实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法分配机制,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预算评审等结果应用,优化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以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