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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州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3-03-01        大    中    小     

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17)

关于忻州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3日在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忻州市财政局局长   赵霆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忻州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决落实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总体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折不扣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加速推进民生保障改善,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预算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经汇总统计2022年备案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4.6亿元。预算执行中,受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等因素叠加影响,市本级及部分县陆续调整了收支预算。经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24.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83.17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28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为“预算”)的121.77%, 比上年(下同)增长28.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33.56亿元,为预算的89.73%,增长10.09%。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全市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21.99亿元,为预算的126.95%,增长46.78%。其中:增值税完成46.37亿元,为预算的117.75%, 增长40.19%; 企业所得税完成28.04亿元,为预算的165.14%,增长121.74%; 个人所得税完成2.09亿元,为预算的92.07%, 下降27.97%;资源税完成25.56亿元,为预算的142.87%, 增长65.71%。上述四个主体税种合计完成102.06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83.67%。非税收入完成29.29亿元,为预算的104.08%, 下降15.9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74亿元,为预算的95.06%,下降11.4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64亿元,为预算的109.09%, 下降20.96%;罚没收入完成6.27亿元,为预算的131.72%,增长116.0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93亿元,为预算的88.39%, 下降48.87%。

  全市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43.38亿元,为预算的98.51%, 增长5.3%; 国防支出执行0.15 亿元,为预算的95.72%,下降6.85%;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5.24亿元,为预算的95.74%,增长8.09%;教育支出执行57.26亿元,为预算的95.14%,增长13.75%;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72亿元,为预算的86.56%,下降78.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6亿元,为预算的83.04%,增长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72.7亿元,为预算的95.63%,增长12.35%; 卫生健康支出执行43.18亿元,为预算的89.65%,增长14.62%;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1.35亿元,为预算的80.71%, 下降26.97%;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37.67亿元,为预算的96.35%,增长28.33%; 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3.6亿元,为预算的78.98%, 增长29.71%;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1.18亿元,为预算的85.06%, 增长7.7%。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作调整,仍为28亿元;同时,受省财政新增转移支付、转贷新增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73.8亿元调整为80.66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3亿元,为预算的118.34% ,增长18.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74.19亿元,为预算的91.98%, 增长18.3%。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7.14亿元,为预算的89.25%,下降4.16%;企业所得税完成6.92亿元,为预算的168.94%,增长73.7%;个人所得税完成0.48亿元,为预算的68.19%,下降29.59%;资源税完成10.01亿元,为预算的181.7%,增长83.3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0.67亿元,为预算的103.48%,增长8.76%;非税收入完成6.89亿元,为预算的86.1%,下降21.14%。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教育支出执行7.95亿元,为预算的99.03%,增长56.01%;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22亿元,为预算的99.6%,增长16.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52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6.9亿元,为预算的96.84%,增长8.44%;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5.36亿元,为预算的91.03%,增长4.41%;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2.51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10.44%;农林水支出执行2.82亿元,为预算的90.32%,增长109.48%;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3亿元,为预算的86.81%,增长6.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36亿元,为预算的88.44%,下降45.55%;预算支出执行87.29亿元,为预算的91.1%,增长2.1%。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4亿元,为预算的95.43%,下降63.49%。预算支出执行16.24亿元,为预算的90.81%,下降43.8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9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2亿元;预算支出0.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全市结余资金0.7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转收入0.23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0.23亿元;预算支出0.0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9亿元。市本级结余资金0.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97亿元,为预算的111.4%,增长10.6%;预算支出执行82.13亿元,增长2.5%。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2亿元,支出8.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17亿元,支出38.4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02亿元,支出13.1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37亿元,支出18.5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5亿元,支出1.9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6亿元,支出1.19亿元。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69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4.3%;预算支出执行39.85亿元,下降5.8%。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9亿元,支出5.0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02亿元,支出13.1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37亿元,支出18.5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5亿元,支出1.9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6亿元,支出1.19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1)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争取到各类政府债券规模99.31亿元,增加8.56亿元,增长9.43%,其中:新增债券61.37亿元;再融资债券37.94亿元,增加15.44亿元,增长68.62%,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其余到期债券本金2.53亿元由自有财力和项目收益偿还)。2022年10月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全部发行完毕。市本级留用15.4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1亿元,专项债券9.39亿元;转贷县(市、区)45.88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1亿元,专项债券37.78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18.2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418.29亿元,增加58.81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59.8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59.85亿元,增加13.6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75.24%,低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率,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2)新增债务用途

  2022年,一般债务限额在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教育医疗、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前提下,统筹考虑综合财力、债务风险等因素进行分配,重点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专项债务限额在优先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产业园区厂房等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储备规模和质量、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债券支出进度等因素进行分配,共保障70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实施,积极拉动有效投资,为我市稳住经济大盘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二)2022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坚持提升效能、更可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收入计划。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各级压减一般性支出7034万元。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355.3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三是向上争取取得重大突破。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1.58亿元,增长5.39%;争取各类政府债券资金99.31亿元,增长9.43%,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一是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全市累计留抵退税29.65亿元。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资金44.2亿元,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项目。坚持提速扩围发行使用专项债券,6月底全部发行完毕。三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四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下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55.9万元,支持相关企业小升规、专精特新、规范化股改等。设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1亿元,省级按市级出资额的1/3给予支持。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改革。五是积极扩投资促消费。安排财政资金1.6亿元,接续实施“晋情消费·乐购忻州”系列促消费活动,有效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潜力。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下达中央、省和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0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实施免费送戏下乡、周末大戏台、文艺进景区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及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宣传推广。下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资金1613万元,支持全市美术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中心(文化馆)免费开放。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下达资金4364万元支持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设立忻州文旅宣传储备资金1000万元用于旅游文化宣传。三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下达职业教育发展资金2.1亿元,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下达资金7081万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工程。四是支持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下达就业资金1.6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工作。五是支持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0.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

  ——坚持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增强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推进市与县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公共文化、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等6个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市直所有预算单位运用一体化2.0系统编制完成2022年部门预算并顺利开展资金支付,财政数据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贯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2021年度80个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约束。三是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全年共分配直达资金112.82亿元,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四是加强财政预算审查。加大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力度,全年共评审项目246个,送审金额40亿元,审减预算3亿元,综合审减率7.5%。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一是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纳入“三保”预算审核范围,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二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政府债务率,通过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将全市债务率降到75.24%。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0.47亿元、利息12.39亿元,化解隐性债务14.75亿元,圆满完成当年化债任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优化支出结构的力度还不够大;财权事权体制改革推进缓慢;部分县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收入形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压力并存。一方面,随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经济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宏观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

  从支出形势看,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两个转型”、加快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建设培育特色专业镇、足额兑现公务员奖励性津补贴改革政策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办好我省全年确定的十二件实事、落实17项民生扩面提标政策、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保障压力大。

  总体看,2023年财政收支仍将持续“紧平衡”状态。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引深、创造性落实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的总体部署,继续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为牵引,全面筑牢“三大主阵地”,夯实“五个基础”,强化“三项保障”,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忻州实践”作出财政贡献。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合理预测收入。充分考虑全市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

  二是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单位运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是坚持预算统筹保大事要事。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首要任务,加强财力统筹,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

  四是坚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按照项目和预算支出标准逐项核定,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优化预算支出结构。

  五是坚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法定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化险。

  六是坚持强化预算规范和绩效管理同步推进。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58.85亿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同)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32.97亿元,增长9%;非税收入25.88亿元,下降11.64%。目前,中央、省已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238.65亿元,上年结转49.6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95亿元,减去上解资金7.94亿元,全年收入总量初步测算为461.44亿元。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支出28.0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33.41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5亿元,增长6%;加上中央、省补助31.46亿元,上年结转6.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84亿元,收入总量为93.96亿元。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支出2.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62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09亿元、教育支出10.4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5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8.2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7.5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1亿元、农林水支出5.6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56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6亿元、金融支出0.35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6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64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7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2亿元、预备费2.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36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2亿元、其他支出6.36亿元。

  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1亿元,公务接待费0.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4亿元。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委经济工作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对支撑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34.24亿元,增长16.7%,加上上年结余8.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41亿元,收入总量为72.96亿元。偿还政府专项债务本金支出15.2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57.7亿元。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22亿元,增长130.6%,加上上年结余1.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41亿元,收入总量为33.46亿元。偿还政府专项债务本金支出4.6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8.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转型、土地储备、偿还政府债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9亿元,上年结转0.72亿元,收入总量为3.8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3.81亿元。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转0.1亿元,收入总量为3.1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3.15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90.15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93.84亿元,收入总量为183.9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86.09亿元,滚存结余97.9亿元。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43.23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43.48亿元,收入总量为86.7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 42.01亿元,滚存结余44.7亿元。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5.政府债务收支预算

  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41.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95亿元、专项债券29.41亿元。一般债券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市本级拟留用7.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亿元,拟用于太忻大道、繁五高速公路、市委党校和8所中小学校建设等项目。专项债券1.4亿元,拟用于忻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拟转贷县区25.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95亿元,专项债券20亿元。剩余8.01亿元按照省财政厅发行计划予以分配。

  未来三年,进入偿债高峰期,各级财政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2023年到期57.38亿元(市本级20.99亿元),其中:本金43.29亿元,利息14.09亿元;2024年到期45.01亿元(市本级18.86亿元),其中:本金31.99亿元,利息13.02亿元;2025年到期48.82亿元(市本级20.64亿元),其中:本金36.93亿元,利息11.89亿元。我们将全力以赴筹措资金,按时偿还债券本息,确保风险可控。

  三、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一)忻州经济开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1、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39万元,为预算的100.89%,下降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0960万元,为预算的86.73%,下降45.7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61万元,为预算的72.87%,下降63.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17143万元,为预算的71.88%,下降81.27%。

  2022年无新增政府债券。

  2、2023年的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1644万元,增长16.17%。加上上级补助2892万元,上年结转268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收入总量为412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27万元,预计可用收入总量为30504万元。安排支出预算3050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9万元,增长59.11%;科学技术支出284万元,增长2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万元,增长51.39%;节能环保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21万元,增长10.9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万元,下降93.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0万元,为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10万元,下降5.31%;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增长46.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3万元,增长10002.38%,主要是支持云中消防站建设;债务付息支出398万元,增长21.3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1943万元,下降82.21%;预备费安排50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53427万元,增长218.76%,加上上年结余2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113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3455万元,增长561.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037万元,增长178.4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000万元,增长176.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54万元,增长101.2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万元,为2023年申请的专项债券,用于光伏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债务付息费用支出67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

  (二)五台山风景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1、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953万元,为预算的104.65%,下降30.99%,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门票收入锐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4419万元,为预算的72.77%,下降42.05%,主要是因财政收入下滑而调减支出以及新增一般债券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323万元,为预算的100.38%,增长2077.85%,主要是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0355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807%。

  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184万元,为预算的108.03%,上级补助收入648万元,上年结余2641万元,收入总量7474万元;社保基金支出3257万元,为预算的97.77%,上解上级支出2267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57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年末结余2万元。

  2022年初政府债务余额130185万元,当年债务转贷收入28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600万元,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3518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0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太行1号公路建设项目3988万元、雄忻高铁五台山景区站台扩建项目1012万元。

  2、2023年的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54530万元,增长110%。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02万元,上年结余115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000万元,收入总量823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5万元,预计可用收入总量81100万元。安排支出预算811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96万元,教育支出18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11万元,农林水支出44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19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40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042万元,其他支出1878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3560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800万元,收入总量51434万元。安排支出预算51434万元,其中: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8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459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16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1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40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9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转贷支出158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4873万元,比上年减收289万元,下降0.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11万元,上年结余2641万元,收入总量75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21万元,比上年增加509万元,增长13.68%。上解上级支出20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68万元。

  四、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抓收入与争资金并重,壮大地方可用财力。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完善收入协同征管机制,对税收和非税同抓、大小齐管、应收尽收。优化减税降费工作,继续不折不扣做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紧盯中央、全省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加强政策研究,向上精准对接,争取更大的政策资金红利。全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抓统筹与调结构并重,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和资产,统筹一切可以统筹的资源。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并建立执行监控机制。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支持“两个转型”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倍增、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支持特色专业镇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发展。

  (三)保基本和惠民生并重,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抓好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政策落实。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打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政策“组合拳”,积极促进就业增收。支持深化县域医疗一体化改革以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定点医院建设。支持构建社会化、多样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网络。稳妥做好社会保障政策提标扩围,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

  (四)促发展和保安全并重,防范化解运行风险。逐步推动“三保”相关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行“三保”标识化管理。加强融资需求端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分类采取针对性缓释风险举措,盘活资金资产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避免项目资金链断裂。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前置项目审核关口,加大项目审核力度,探索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提升审核水平。压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偿债责任,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现任何风险。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改革。

  (五)抓改革与建机制并重,增强财政管理效能。继续推进分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完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设预决算公开平台,持续打造“阳光财政”。推动政府采购意向早公开、全公开,加大政府采购公平性竞争性审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管理范围,创新管理方式,硬化责任约束,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快研究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促进资产科学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信息报告机制,积极推动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负责任、动脑筋、讲良心”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忻州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
  1、2023年市本级预算表.pdf
  2、2023年市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pdf
  3、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pdf
  4、2023年市本级举借债务情况.pdf
  5、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绩效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