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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1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辖区内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4.负责辖区内宏观质量管理。5.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6.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8.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10.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11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12.负责辖区内知识产权工作。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14.指导协调辖区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15.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16.依法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17.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18.负责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肯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和合作。19.完成开发区党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表一: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六: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十: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入情况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404.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6万元,农林水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减少7.91万元,主要是2021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404.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7.91万元。主要是2021年单位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32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82.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1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36万元,主要是预算一体化改革后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计算机一批1.7万元,印刷服务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
六、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收入和支出预算。
七、其他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公务车辆一辆。
2.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 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 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 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
1、2021公开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