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9 大 中 小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治工作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统一实施、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年终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达到以“述法”促“履职”的目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全方位推进法治忻州建设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按照《忻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分两批抽选行政执法人员赴有关县区对14个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介绍、现场询问、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掌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业务开展、人员变动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监督检查情况,积极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需普及的财政法律法规建立年度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时跟进落实情况,促进普法工作规范有效落实。举办题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财政法治宣传专题教育讲座,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谈感想,谈体会,突出强调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是财政广大干部职工义不容辞、常抓不懈的政治责任。三是申报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忻州财政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托,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上创新举措,制定了以“简、快、惠、帮、畅”为特点的“采购5项”措施,全面推动政府采购更快、更优、更便捷地支持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局法律顾问接受委托或经授权负责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为有关科室提供法律咨询、审核规范性文件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促进财政依法办案、有法可依。五是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积极响应《中宣部中央网信办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创作题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事用法》的微视频,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总体来看,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和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协调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任务,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工作领导机构,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忻州市财政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忻州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计划》,加强对财政干部、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集中学习,完善干部履职尽责必备的财政、经济、金融等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推进工作、深化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始终把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注重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健全完善财政规章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规则,依法管权、依法管钱、依法管事,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已授权必须为”,推进财政部门履职清晰化、条理化、透明化。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调查取证、归档管理全程记录并保存。
(五)进一步加强对县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区财政法制机构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内控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忻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