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大 中 小
忻州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印发<关于忻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举措>的通知》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全局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336”战略布局,提高普法成效,加快建设法治财政,为实现忻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将2021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机制,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了《忻州市财政局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明确了局党组书记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小组,确立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财政职能
1.深入贯彻《预算法》,提高财政预决算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提高预算管理,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通过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责任分工严格贯彻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部署;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依法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每月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增长增收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支出率,进行详尽的公开。
2.认真落实《会计法》,提高会计人员能力水平。
认真落实《会计法》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监管,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信息采集、审批、备案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市51户代理记账机构完成行业分析报告。为提高会计人员能力,2021年通过组织初级13批次、中级3批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为地方经济建设培育了人才。
3.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体系,在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优化办事流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方面,形成政企融洽、公平竞争、社会满意的政府采购局面,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和法律顾问审核,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通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1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3件,有2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
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依法聘请法律顾问, 2021年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为局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审核规范性文件、出具了书面法律意见。
(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为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财政局编制了《忻州市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48条53款,形成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规范、监督考核严格的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司法局开展的6次法律大讲堂,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手段学法,做到领导带头,执法人员全部按时学习,不断提高了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依照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司法局的安排,审核并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基本信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基本信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信息汇总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清理信息汇总》等内容,重新核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核定执法资格47人。
(五)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以财政管理业务为主线,以风险评估控制为基础,全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忻州市财政局2021版《财政内控应知应会手册》,实现了内控工作全覆盖,使财政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
(六)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
2021年,财政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并依法进行了审结办理;参与了2起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七)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积极参加 “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组织开展了党组党课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形成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一)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律法规学习的现象。
(二)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解决问题能力亟待加强。
三、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
(一)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
要创新普法方式,坚持以普法促学法,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在财政管理、服务过程中,按照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的法律需求,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
(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要培养财政工作者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守法治定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财政职能,解决财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在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重大决策机制等方面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法律大讲堂活动;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落实省市、省财政厅各项法治任务,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
(一)及时启动“八五”普法,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财政厅安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财政“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党政领导带头学法,积极开展干部专题学法、专家普法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推进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促进财政职能转变
按照“权责法定、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财政工作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法定依据、履职方式和追责情形,为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奠定良好的基础,重点在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地方金融、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求突破出实效。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修订颁布的《财政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管理。做好省财政厅、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等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