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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调查处理结果公告

  时间:2023-03-14        大    中    小     

山西艺唯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接到忻州市政务服务热线转来的关于反映你公司在忻州市2022--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中,使用虚假《印刷经营许可证》参与投标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12345政务热线办理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并开展调查,现将对你公司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调查结论

  通过调查取证,岢岚县无编号为“(岢)印证字第H1409010号”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反映情况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二、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你公司签订的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所有入围框架协议,且不得参加2023年度该项目补充征集。

  你公司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忻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本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忻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