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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

  时间:2019-08-07        大    中    小     

  

序号 行政职权 行政决定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备注
类别
1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处罚 【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十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对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处理 【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第73号令)第二十四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3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对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回避规定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山西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4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山西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5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监督局) 对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填写会计凭证、保管会计资料、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建立有关会计监督制度、任用会计人员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二百零一条 
6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监督局)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7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监督局)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8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一条 
9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0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和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1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七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2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公司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3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拒绝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按规定日期结账的处罚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4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5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对违反规定列支成本费用、进行利润分配、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处罚 【部门规章】《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二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6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期限;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的;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7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执收单位和工作人员隐瞒应当上缴财政收入的;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8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的;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的;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19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0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的;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的;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的;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1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2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3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4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的;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5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监督局) 违反规定滥施处罚或者随意扩大处罚范围,超过规定的罚款幅度的;罚款、没收财物未使用规定票据的;截留、侵占、挪用、私分、调换、坐支罚没收入或财物的;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乱罚款或没收财物的处罚 【部门规章】《山西省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6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企业科、监督局) 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 【部门规章】《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7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综合科) 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部门规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0号)第四十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28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八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18号)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29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18号)第七十三条 
30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18号)第七十四条 
31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32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中标供应商、非招标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18号)第七十五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部令74号) 第五十四条 
33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评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条、第七十五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18号)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部令74号)第五十五条 
34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未按照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处罚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部令74号)第五十一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35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第20号)第二十六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  
36 行政处罚 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九条  法人和其它组织/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