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0 大 中 小
市直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新能源)、扫描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晋财购〔2024〕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新能源)、扫描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1、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乘用车(新能源)、扫描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pdf
2、忻财购〔2024〕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