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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关于省财政厅对忻州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情况的通报

忻财购〔2024〕4号

  时间:2024-03-13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忻州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省厅对我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评工作于2024年1月11日结束,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厅考评情况通报

  2023年,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从省厅考评情况看,我市位列第一方阵,整体情况较好。

  实证资料提供方面:各县(市、区)财政局在投诉处理机制建设、政府采购政策创新、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保证金管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资料提供较完整,保德、河曲、忻府等县区财政局完成较好。合同签订方面:五寨、繁峙、河曲等县财政局完成较好(附件1)。意向公开方面:宁武县、忻州经济开发区、原平市等财政局完成较好(附件2),特此提出表扬。

  二、2024年工作要求

  2024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要针对省厅考评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暴露出的问题,重点抓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超时、意向公开不足日、采购人未按规定支付专家评审报酬、保证金退还不及时,验收与支付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补齐管理漏洞,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我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附件:1.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

      2.2023年意向公开情况统计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xls
  2、附件2:2023年意向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3、忻财购〔2024〕4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