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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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山风景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88号),现下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省人社局和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贴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稳岗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手中。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收到本通知20日内,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 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3. 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1、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2、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