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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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进度 迎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后评估的通知》(晋购购〔2023〕15号)的通知精神,国家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后评估,评价结果直接关系我市考核成绩,为确保全市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留份额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3日,我市1467家预算单位预留农副产品采购份额347.54万元,预留比例11.88%。其中市本级70.59万元,各县(市、区)合计276.95万元。排名前三的市直单位:市教育局18.8万元,市纪委监委11万元,市卫健委6.8万元。排名前三的县区:忻府区39.42万元,宁武县35.79万元,河曲县29.17万元。
二、账号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3日,我市1467家预算单位注册了管理账号,已全部激活,1569个预算单位注册交易账号1569个,全部激活。
三、采购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3日,全市完成采购48.3万元,完成预留总额的13.9%,其中市本级13.6万元,各县(市、区)合计34.7万元。排名前三的市直单位:市人社局3.48万元,市公安局3.03万元,市体育局2.69万元。排名前三的县区:忻府区13.05万元,五台县6.71万元,宁武县6.39万元。
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3日,我市11个脱贫县共有159家供应商入驻832平台网络销售平台,上架商品846个,累计销售农副产品1.12亿元,入驻供应商数量排名前三的县是:岢岚县23个,繁峙县22个,静乐县21个。销售收入排名前三的县:繁峙县3765万元,岢岚县3496万元,五寨858万元。
五、工作要求
今年9月我省将迎来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后评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已纳入考核。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该项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落实乡村振兴,实现脱贫人口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为我市总体考核考出好成绩贡献力量。
(二)压实责任。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推进工作,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人为工作联络员。市直各相关主管部门832平台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所属单位832平台推进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推进工作,政府采购管理股(室)负责人为工作联络员,负责辖区预算单位832平台推进工作。市直、各县区联络员每半月上报一次832平台采购情况。各预算单位要根据预留份额,统筹安排,确保国考前交易完结率超过80%,鼓励提前完成。
(三)搞好宣传。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相关预算单位在全力做好预留份额采购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搞好政策宣传,支持鼓励预算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福利、慰问品,积极引导当地合作社、企业入驻832平台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忻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