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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财农〔2022〕27号

  时间:2022-06-10        大    中    小     

忻府区、定襄县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2〕40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145万元(其中忻府区500万元、定襄县1002万元、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643万元)。

  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县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第1100231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衔接资金使用安排要聚焦脱贫群众增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并逐年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其中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5%,同时不低于2021年资金占比。

  二是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财农〔2022〕35号)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切实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含提前下达部分),请按照晋财预〔2022〕19号文件要求,在接收预算指标和关联支付操作中,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

  忻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