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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忻财农〔2022〕23号

  时间:2022-05-23        大    中    小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忻州市水利局《关于申请解决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市级维修养护资金的报告》(忻水函〔2022〕33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现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6.14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县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第1100231项]”。

  接文后,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忻州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转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忻财农〔2021〕111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参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同时要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从2022年起,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在接收预算指标和关联支付操作中,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

  附件: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分配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