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8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晋财综〔202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1、晋财综2021 63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