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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忻财农〔2021〕6号

  时间:2021-05-10        大    中    小     

定襄县财政局:

  根据《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造2000亩盐碱荒滩种植有机芦笋扶持资金的申请》(定政〔2020〕10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现下达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定襄县吉福寺种植合作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

  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接文后,请参照部省两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