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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财农〔2020〕111号

  时间:2020-12-23        大    中    小     

忻府区、定襄县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0〕136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24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7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省级资金237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要达到50%以上。

  考虑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按照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7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