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大 中 小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19〕3号)精神,规范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第三方机构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促进第三方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忻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忻财绩〔2020〕4号)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印发《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