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法规 > 减税降费
时间:2020-12-09 大 中 小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管理运营部、经济发展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旅游发展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晋财综〔202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