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财经要闻

山西财政积极完善政策举措 安排部署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

  时间:2020-04-09        大    中    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近日,山西财政和山西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安排部署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全省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是切实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山西财政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要求市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任务相适应。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重点向深度贫困县、挂牌督战地区、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拨付使用跟踪监管,坚决杜绝“以拨代支”。严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不得将资金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二是深入推进贫困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用好用足整合政策,保持整合规模相对稳定。抓好整合方案编制备案,确保要素齐全、项目选择合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整合资金占比,补齐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要。

  三是统筹抓好扶贫项目建设。夯实项目库建设基础。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扶贫资产管护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规范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建立项目监管台账,坚决纠正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违规行为。

  四是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发挥山西省财政厅驻各市财政监察处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继续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专项核查。针对审计、巡视、考核评价、梳理排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销号,强化对整改措施执行情况跟踪。落实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扶贫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拨付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