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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7        大    中    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机制建设。印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落实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年度计划领学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二)依法履职尽责。起草《忻州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忻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管理内部控制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论证会1次。

  (三)加强法治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工作台账。推进财政法治阵地建设。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12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规范权力运行。审查相关行政执法科室制发的行政处理文书。修订《忻州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并及时上网公示。梳理“互联网+监管”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并对照事项及时收集、报送监管行为数据。通过“双公示”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归集报送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及审核注册工作,组织网上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二)普法培训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指导县级工作的力度不够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会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要求,建立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带头领学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谋划研究。定期召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总结经验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明确思路打算。

  (三)依法履职尽责。充分运用财税工作专班机制,积极统筹组织收入,强化督导加快支出,增强管理推进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经统计,2023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针对我局的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

  (二)加强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工作台账;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三)加强督导力度。加强对县区财政法治工作的督导力度,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