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4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附件:
1、晋财综[2019]34号.tif